天津大学年工程博士招生简章
一
培养目标
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紧密结合我国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需求,面向企业(行业)工程实际,培养在相关工程领域掌握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备解决复杂工程技术问题、进行工程技术创新、组织工程技术研究开发工作等能力,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的高层次工程技术领军人才。
二
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其中境外所获得学位须出具“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证或硕士毕业证),且硕士期间从事过工程实践类课题研究;
(3)以硕士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须满足基本条件并且具有代表性科研成果,其中:
基本条件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获学士学位后具有6年以上工作经历(从获学士学位之日起到年9月1日)并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
②获学士学位后具有10年以上工作经历(从获学士学位之日起到年9月1日)。
代表性科研成果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在本职工作中已取得显著性成果,其中至少一项成果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
②以主要完成人身份获得报考学院认可的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登记审批的《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奖励;
③在报考领域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我校学院(部)认定的核心期刊上发表的学术代表作2篇。
(三)具有较好的相关领域工程技术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或潜力,能在国家重点行业、国家重大工程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行业中发挥技术骨干相关作用。
(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心理健康。
三
招生类别和项目
(1)专业学位类别:机械;资源与环境;能源动力;土木水利。
特别提醒:选择其他学术学位专业报名无效。
(2)招生项目:
A-普通类型:面向社会和硕士应届生;
B-项目制:继续面向与我校、学院(部)签订联合培养协议的国家重点行业、领域、产业链以及创新型企业以项目制方式招收攻读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详见各学院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
C-区域发展专项计划:依托天津大学区域发展研究院招收当地合作企业在职人员(咨询电话-);
D-其他专项计划:包括学科交叉导师团专项计划以及创新创业方向等,具体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