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为保证学校年春季考试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安全有序,在统筹做好春考校测和常态化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础上,学校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沪教委学[]44号)《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31号)文件精神以及华东政法大学年春季考试招生章程,按照“精心组织、严格管理、规范操作”的工作要求,特制订年春季考试招生校测方案。
二、招生专业及人数
学院
专业
专业(方向)
计划数
学制
刑事法学院
侦查学
侦查学(经济犯罪治理)
30
4年
经济法学院
法学类
法学(涉外卓越商事法律人才实验班)
15
4年
国际法学院
法学(沪港交流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实验班)
15
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政治学与行政学
——
20
4年
三、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学校成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指导学校春招工作,指导招生办公室开展具体实施工作,讨论决定学校春季招生中的重大事项。
招生办公室。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执行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学校春招校测工作,组织协调校内相关部门,完成考务准备、信息安全、后勤保障等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负责参与学校春招政策的制定和落实,监督考试考务及招生录取工作,确保考试公平进行。
四、校测程序
(一)发布校测面试资格线以及校测安排等通知
年2月22日,学校在本科招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