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里区教育局关于印发
厦门市湖里区年秋季义务教育学校
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
区属各中小学:
《厦门市湖里区年秋季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已经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厦门市湖里区教育局
年5月19日
厦门市湖里区年
秋季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进一步促进我区基础教育均衡发展,规范义务教育招生行为,现根据《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厦门市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厦教发〔〕21号)和《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厦门市年小学毕业和初中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厦教发〔〕29号)的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湖里区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工作意见。
[第一部分]
公办小学招生工作意见
一、招生原则
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原则,组织所划定的招生片区内本区户籍适龄儿童按时就近免试入学;坚持“积分优先,遵循志愿”原则,组织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电脑派位入学。
二、招生对象
本区户籍或居住在本区且符合招生政策规定的年满6周岁(即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三、招生时间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小学入学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教基〔〕5号)及我市相关文件精神,我区试行“小学入学一件事”“不见面”办理。
(一)本区户籍适龄儿童以及符合招生政策规定的政策性照顾对象的适龄子女的报名时间为:
网上报名登记
01
年5月29日至6月2日。家长可登录“厦门i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