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为了保证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做好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深入实施“阳光工程”,规范招生管理,实现依法招生和公正合理地选拔考生,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四条学院全称: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院代码:
第五条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