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政策

年5月26日,商洛市教育局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全市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作出安排,现就《通知》中广大学生和家长关心的热点问题予以解读,未尽事宜请联系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咨询(联系方式附后)。

1.商洛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年商洛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继续坚持“市级统筹、县区为主、属地管理”“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同时严格落实“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要求。

“县区为主,属地管理”原则指各县区是落实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责任主体,各区县科教体局、商洛高新区社区管理办事处负责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具体组织实施,包括划分学区、制定方案、政策宣传、招生时间安排、信息公开、学籍管理等工作。市直义务教育学校纳入商州区统一管理。

“免试”原则指严禁全市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一律不得以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或“掐尖招生”。

“就近”原则指各县区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总体目标,根据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坚持“网格化、全覆盖、无盲点、便利性”原则,科学划定服务片区范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在学区招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审批地招生),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

“同步”原则指全市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报名、同步审核、同步招生,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实行阳光招生。

2.商洛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涉及哪些学校?

答:全市公办民办小学、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全学段学校的小学部、初中部和完全中学的初中部。

3.年商洛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如何组织管理?

答:一是同步报名,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报名。二是平台管理,一律通过建立的商洛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平台进行预约登记、报名、录取。三是招生范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由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提前申报招生计划,按审批权限审批并在审批地招生。四是录取方式,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由纪检监察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和学生家长代表现场监督,及时公开录取结果,确保随机录取公开透明;未被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到对应学区公办学校,若无空余学位,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

4.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对象要符合什么条件?

答:小学招生对象: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商洛户籍适龄儿童,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

初中招生对象:具有商洛户籍或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

5.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答:商洛市严格落实中央文件和教育部、陕西省教育厅工作部署,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要求公办民办学校实行同步网上预约登记、报名、现场资格审查、招生录取,任何学校不得提前选拔生源。各县区统一安排辖区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在同一时段内开展招生录取工作。

6.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如何划定?

答: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按照划定的学区范围招生入学。各县区科教体局根据辖区内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科学划定招生服务片区范围。

学区划分后,根据学校招生规模,首先安排本辖区内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再视学位剩余情况,统筹解决其他情况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未在户籍所在学区小学就读的学生,若申请升入户籍所在学区初中,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受理、审核,根据区域内初中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7.商洛市义务教育学校入学方式是什么?

答:按照“户籍登记为主、住房登记为辅、就业经营补充”的原则,明确入学登记,规范新生录取程序。其中,小学采取登记(报名)方式入学,初中一般采取登记(报名)或对口直升方式(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全学段学校小学部毕业生在自愿的前提上可直升本校初中部)入学。

登记入学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就学。

8.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学区范围、预约登记报名时间如何知晓?

答:由各县区科教体局和学校提前通过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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