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了一年紧张的新生入学招生季。昨日,记者了解到,结合南沙区实际,该区教育局已编制了《年广州市南沙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方案》《年南沙区小学招生计划表》和《年南沙区初中招生计划表》。招生计划显示,父母在南沙区内租赁住房(在广州市内无自有产权住房)、符合“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同样可以入读对口地段的学校。
目前,南沙区教育局公开发布了《年广州市南沙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方案和招生计划》征求意见的公告。
相关规定
合法租房同样可以对口入读地段学校
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分配按“人户一致”原则安排南沙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入读对口地段小学。其中,招生地段所涉住宅单元应为住宅性质,不含公寓、商铺、车库等。值得一提的是,若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合法租房地址一致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须在广州市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以南沙区内租赁住房作为唯一实际居住地,同样也符合“人户一致”原则,同样能按“人户一致”原则安排南沙区户籍适龄儿童入读对口地段小学。
符合“人户一致”的还有以下两种情况:(1)适龄儿童随祖父母同户同住三年以上(适龄儿童所居住房产为祖父母所有,且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和适龄儿童在本市无房产);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所能提供的有效实际居住证明(房产证明、购房协议、宅基地证明、集资房证明、拆迁协议、租赁合同等)地址一致,且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拥有或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和子女(被监护人)共同拥有该房产%份额。(2)适龄儿童随祖父母同户同住三年以上(适龄儿童所居住房产为祖父母所有,且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和适龄儿童在本市无房产)。
小学招生
69所小学个班级招收一年级新生
招生计划表显示,年,南沙区共计69所小学(含民办)、个班级招收一年级新生。具有南沙区户籍,符合“人户一致”条件的适龄儿童,根据南沙区教育局划定的招生范围,按适龄儿童户籍地所属公办小学对口安排入读。如对口公办学校学位不足,则优先录取住宅单元现无小孩在该对口小学就读1~5年级的适龄儿童(同一家庭且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所生育的子女除外),同等条件按购房或自建房时间(以房产登记查册表上的登记时间为准)或租房(以房屋所在地镇(街)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出具的房屋租赁协议备案登记证明时间为准)先后顺序进行录取,录满为止;未能被对口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由南沙区教育局或户籍所在地教育指导中心统筹安排就近入读辖区内公办小学。
初中招生
20所中学个班级招收初一新生
初中招生方面,具有南沙区户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含外区、外市返区生)按照区教育局划定的招生范围对口直升学生户籍地所属初中学校。年,南沙区共计20所中学(含民办)、个班招收初中一年级新生。
初中学位分配方面,如对口公办初中学位不足,则优先录取住宅单元现无小孩在该对口初中就读1~2年级的适龄儿童(同一家庭且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所生育的子女除外),同等条件按购房(自建房)时间(以房产登记查册表上的登记时间为准)或租房(以房屋所在地镇(街)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出具的房屋租赁协议备案登记证明时间为准)先后顺序进行录取,录满为止。
具有广州市非南沙区户籍且具有南沙区学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应回户籍区升学。如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和学生在户籍区无房产,且在南沙区拥有合法房产,或在南沙区内租赁住房作为唯一实际居住地(提供一份于上一年8月31日前签订但仍属于有效状态的房屋租赁协议,且在房屋所在地镇(街)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办理了房屋租赁协议备案登记证明。时间以备案登记时间为准,备案证明需连续不间断租赁同一套房产),由南沙区教育局或毕业学校所在地教育指导中心为其统筹安排入读辖区内公办初中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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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师第二附中争取上半年完工
据了解,目前,备受学子们期待的华师第二附属中学尚未完工,公告暂未公布该校的计生计划。据悉,华师第二附属中学招生工作由南沙区教育局统筹实施,具体招生方案视学校建设进度适时向社会公布。其今年的招生规模为6个班。
同时,鉴于广州外国语学校附属小学在今年9月份不能投入使用,该小学对口招生地段的学生,今年继续安排入读实验小学,待该小学明年投入使用后,所属地段学生迁回该校上课。此外,义沙村、大元村、长沙村、庙南村、七一村、庙贝农场(此地段为原义沙小学和原庙南小学招生地段)地段适龄招生对象将新纳入灵山安置区公建配套小学(暂未命名)招生。
反映意见和建议途径
如对招生方案和招生计划有建议和意见,请于4月8日前向南沙区教育局招考办反映。具体途径如下:
1.邮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