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陕西省招生委员会研究决定,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陕西省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如下:
本科一批:文史类分,理工类分
本科二批:文史类分,理工类分
高职(专科):文史类分,理工类分
艺术(文):
文化课本科分数线分,
专科分数线分;
艺术(理):
文化课本科分数线分,
专科分数线分。
部分院校对文化课分数线有特殊要求的,以该校招生章程有关规定为准。
美术类、播音编导类专业课统考本、专科分数线和省内高校音乐类、舞蹈类专业课校际联考成绩已经公布,考生可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查询。
艺术类专业校考分数线由各招生院校自行划定。
体育类本科:
文化课分数线分,
专业课统考分数线73分。
体育类专科:
文化课分数线分,
专业课统考分数线63分。
高职教育单独招生:
本科分数线分,专科分数线分。
各特殊类型招生院校及专业执行最低控制分数线请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查阅相关文件。
省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
注意以下事项
1.考生可通过以下渠道获得高考成绩及位次信息。一是从今天12时起,考生报名时登记的手机号将免费接收到省招办短信平台发送的成绩和位次信息。省招办短信号码为:。二是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号、身份证号以及“高考报名系统密码”,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或“陕西考试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