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云南省教育厅发布了
《教育部办公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
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
(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
符合云南省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
具有云南户籍或居住证的
应(往)届普通高中
中职毕业生和高中同等学力人员
均可报名
各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
将于9月下旬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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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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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教育部办公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9号)要求,结合云南省实际,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日前就做好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高职扩招是党中央、国务院抓“六稳”、促“六保”,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完善现代化职业教育体系的重要举措,对实现教育强国、人才强国、制造强国、质量强国具有重要意义。各相关部门务必统一思想认识,把握稳中求进的工作基调,按照有关工作,切实做好宣传动员、招生录取、人才培养、就业等各个环节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目标任务。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统筹推进、合理布局。综合考虑生源情况、办学条件、经济支撑等因素,合理确定高职扩招招生计划。
(二)坚持面向市场、服务发展、促进就业。重点布局区域经济发展急需、社会民生领域紧缺和就业率高的专业。
(三)坚持质量为先、分类选拔评价。针对不同类型考生特点分类采用人才选拔评价方式和培养模式,确保质量型扩招。
(四)坚持公平公正、严格规范。严格按照国家和省高职扩招政策文件规范招生录取和人才培养,确保高职扩招稳定有序推进。
三、主要任务
(一)明确招生对象
符合我省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具有云南户籍或居住证的应(往)届普通高中、中职毕业生和高中同等学力人员(含退役军人、下岗工人、农民工、高素质农民、基层农技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等群体),均可报名。中、高等教育阶段(含技工院校)在籍在校学生不得参加此次高职扩招。
(二)合理确定扩招计划
本次高职扩招工作原则上由年参加专项扩招的高职院校承担。各高校要按照《职业教育专业目录(年)》要求,依托本校骨干优势专业资源,选择社会需求量大、就业前景广阔的专业参加本次高职扩招。国控专业、艺术体育类专业、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年未经教育部备案同意招生专业,不列入此次扩招专业范围。
本次高职扩招招生计划,在已下达年度秋季高考普通高职(专科)招生计划的基础上,综合考虑秋季高考新生报到后招生计划完成情况,扩招高校办学条件、生源特点和社会需求等因素确定。各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于9月下旬公布。
(三)做好专项考试报名工作
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报名工作计划于9月下旬开展,符合条件考生登录云南省招考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