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镇海发布
招生通告
各小学、幼儿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及省市相关政策规定,现就做好年本区小学招生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望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文件为依据,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构建面向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的教育服务体系为目标,以切实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规范办学行为为原则,依法实施小学招生入学工作。
二、招生方法
1.坚持免试就近划片入学和“住、户一致”优先原则。年全区小学继续实行“大学区制”招生,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可由家长确定大学区内的其中一所小学就读。招宝山片区、骆驼片区和庄市片区等三片区(简称“三片区”,下同)由区教育局负责辖区内小学招生工作,其他镇(街道)由区教育局会同各中心学校统一实施。各中心学校根据生源情况,在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组织做好招生工作。
2.截止报名登记前,凡在各镇(街道)有正式户口,年满6周岁(年9月1日至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均须登记入学。各小学不得以任何名义招收未满6周岁的儿童入学。年满6周岁因身体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户籍适龄儿童,须持有区级以上(含区级)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于4月15日前向大学区内小学办理缓读手续(“三片区”向区教育局教育科办理),并报区教育局审批。所有适龄儿童办理入学登记时需提供儿童预防接种证进行查验。
3.凡在各镇(街道)有正式户口(户主为父亲或母亲)、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房屋所有权为父亲或母亲),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按各大学区划定的招生范围,到确定就读的小学办理入学登记手续(如该类适龄儿童超过学校招生计划,则按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时间先后顺序录取)。其他情况的适龄儿童(含拆迁户)入学登记办法,按各片区学校制定的招生工作若干规定办理。各镇(街道)中心学校要根据区教育局文件精神制定并张贴年小学新生登记入学通告、小学招生工作的若干规定。
4.对户口不在本区,但在本区内居住,并且父母在本区务工,要求到本区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按照《镇海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段入学管理办法》(镇政发〔〕2号)执行。符合积分入学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可通过参加积分提出入读申请。积分入学实行网上登记,可通过镇(街道)设的一体机、手机e乡APP、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