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5月5日消息近日,北京教育考试院发布《年北京市中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简章》,对北京市年高级中等学校考试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和办法做了具体说明,并详细刊登了各学校的招生计划。今年参加中职自主招生的学校共有70所,招生计划总人数为人。
据悉,本次中职招生报名条件为:已参加年初三年级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具有北京市年中等职业教育升学资格的考生均可报考。高级中等学校在校学生(含休学生)不得报考。
考生在5月13日至17日期间,按照学校规定时间和要求持“年北京市中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报名表”和“年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体格检查表”参加专业能力测试。在校学生到所在学校领取“报名表”,往届生和外省回京考生到区考试中心中招办领取。
考生可以选择多所学校参加测试,但只能选择1所测试合格学校(专业)报考。考生须将经本人和父母(监护人)签字后的“报名表”和“体检表”交给确认报考的学校,作为报考该学校(专业)的依据。招生学校完整填写“年中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录取回执”,加盖公章后交给考生,作为录取凭证。
此外,被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继续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记为“合格/不合格”,不公布原始分,不提供小分查询,不再参加中招志愿填报和其他招生录取。
五年制高等职业院校,对所录学生前三年执行中等专业学校学籍管理办法,不接收转学生;四至五年级执行高等学校学籍管理办法。完成中职教学计划,成绩合格者,可取得中等职业教育毕业证书;完成五年学习任务,成绩合格者,可取得高等职业教育毕业证书。学生入学后,前三年级按照国家规定的中等职业学校不同专业的收费标准缴费;四至五年级按照国家规定的高等职业学校不同专业的收费标准缴费。
经市教委确定的中高职衔接办学改革试点项目招收的学生,按照教学计划修满规定课程,成绩合格,即可成班建制参加相应高等职业院校自主组织的转段考试(列入当年自主招生计划),淘汰率一般不超过5%,通过考试的学生,即可进入相应高等职业院校学习。对符合条件的就读北京市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实行免学费政策和国家助学金政策。
考生可于5月20日通过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录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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