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年宜昌城区
综合高中特殊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
年,宜昌城区夷陵中学、宜昌一中“阳光班”,葛洲坝中学“励志班”继续面向县市(含夷陵区)招生;夷陵中学“飞苗班”、宜昌一中“内尔班”继续面向县市区招生,为做好城区综合高中特殊计划招生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
夷陵中学、宜昌一中“阳光班”招生计划各50人,其中在县市(含夷陵区)招生分别不超过30人;
葛洲坝中学“励志班”招生计划50人;
夷陵中学“飞苗班”、宜昌一中“内尔班”招生计划各40人,其中在县市(含夷陵区)招生计划分别不超过20人。
招生计划原则上以年县市区初中毕业人数为基数,分解下达至县市(含夷陵区)。
宜昌市城区综合高中
特殊计划县市(含夷陵区)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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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生条件
夷陵中学、宜昌一中“阳光班”,葛洲坝中学“励志班”。原则上要求品学兼优、家庭经济状况较困难的年应届初中毕业生,父母中有一人为国家公职人员或者私营企业主的考生均不得纳入招生范围。
夷陵中学“飞苗班”、宜昌一中“内尔班”。原则上要求年应届初中毕业生,根据学生意愿,按照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并保持班级相对稳定,学校制定具体招生简章。
三、报名时间、方式
(一)夷陵中学、宜昌一中“阳光班”,葛洲坝中学“励志班”
县市区符合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自愿申报城区综合高中特殊计划学校,每生限报一所学校。6月1日—6月15日,考生通过宜昌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年城区综合高中特殊计划招生报名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