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高考综合改革政策解读50问

年湖南省高考综合改革政策解读

第一部分总体情况

1.我省高考综合改革从哪一年开始实施?

答:根据教育部总体安排和我省向社会发布的《湖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有关规定,明确我省作为第三批推进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之一,自年启动高考综合改革,即从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

2.我省高考综合改革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我省这次高考综合改革是对高考招生制度的整体设计,是一次综合、系统、全面的改革,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内容:一是深化统一高考改革,主要包括考试科目、考试安排、高考成绩构成、选择性考试科目选考要求、改进招生录取方式等;二是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坚持基础性,突出选择性,主要包括考试科目、考试内容、考试组织、考试对象、考试安排、成绩呈现等;三是健全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建立科学的综合评价体系,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四是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

从年开始,我省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招生录取将建立基于全国统一高考科目成绩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机制,简称“两依据、一参考”。

第二部分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时间及科目安排

3.自年起全国统一考试科目有哪些?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选考科目有哪些?

答:自年起,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一考试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全国统一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科,不分文理科。外语科目考生可以从英语、俄语、日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6个语种中任选1个语种参加考试,每个语种均由听力和笔试两个部分组成,只考一次,条件成熟时为考生提供两次考试机会。全国统一考试科目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考科目包括物理、历史、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6科,考生在物理、历史2科中选择1科为首选科目,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4科中选择2科为再选科目。高中学业水平选考科目由我省统一命题。

4.考试时间如何安排?

答:考试时间安排在6月7日-9日。语文科目考试时长为分钟,数学、外语科目考试时长均为分钟,6门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每科考试时长均为75分钟。

具体安排如下:

5.普通高校全国统一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文化)总成绩是如何组成的?

答:考生高考总成绩由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成绩和考生选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组成,满分为分。其中,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每科满分均为分,总分分,各科均以原始成绩计入总成绩。学业水平考试选择性考试科目中,考生在物理、历史2门首选科目中选择的1门科目,满分为分,以原始成绩计入总成绩;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再选科目中选择的2门科目,每科满分均为分,以等级赋分转换后的等级成绩计入总成绩,即通常所说的“3+1+2”模式。

6.考生确定选考科目时,为什么要在物理或历史中选1门,在其余4门中选2门?

答:我省《实施方案》规定,考生在确定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选择性考试科目时,应在历史和物理2门首选科目中选择1门,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再选科目中选择2门。这样设置的主要考虑:一是满足高校人才培养需要。高校、普通高中和学科专家普遍认为,在高校人才培养中,物理是自然科学类专业的基础性学科,历史是人文社会科学类专业的基础性学科。高中阶段学习物理或历史科目是大学阶段学习自然科学类专业或人文社科类专业以及其他交叉学科专业的重要基础。因此,将这两门科目作为首选科目,有利于考生为进入大学开展专业学习奠定扎实基础,有利于高校相关专业对学生的培养。二是符合我省普通高中教育教学实际。我省各地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存在一定差异,将物理和历史作为考生首选的科目之一,可以与现有师资、教室等条件有效衔接,引导不同地区中学的学生合理选择学习科目,科学规划学业生涯,为进入大学继续深造奠定坚实的专业基础。三是有利于学生个性化成长发展。高考综合改革后,学生选科有12种组合。相比改革前文理分科的两种组合方式,这样的组合不仅增加了学生的选择权,而且促进了文理交融,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学其所好、考其所长的原则,更加符合教育发展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为学生成长成才提供更多机会。

同时,为了便于投档录取,普通高校在安排招生计划时,将分物理和历史两个类别分别编制;在录取时,也将按照选物理的考生和选历史的考生这两个序列分别排队录取。也就是说,同一名考生无法同时在物理和历史两个队列中排队录取,因此考生只能从物理和历史中选择1门参加考试。

7.高考实行“3+1+2”模式和传统的文理分科有何区别?

答:“3+1+2”的模式和传统的文理分科有着本质区别。一是目标导向不同。“3+1+2”的模式既体现了物理、历史学科的基础性作用,突出了普通高校不同学科专业选才的要求,也更加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二是选择科目组合不同。“3+1+2”的模式下,学生可根据个人爱好、兴趣、特长和拟报考高校及专业的招生要求以及高中学校的办学条件,在12种组合中自主选择,增大了考生的选择面。而传统文理分科仅有2种固定的组合供考生选择。其中,文科考生只能选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1种固定组合,理科考生只能选择物理、化学、生物学1种固定组合。三是考试内容不同。“3+1+2”的模式中,学生参加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考试时不分文理科,所有考生的考试试卷完全一致。而传统文理分科的数学考试科目,试卷的内容和难度则是有区分的。

第三部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8.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是什么?

答: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是根据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的国家考试,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是保障教育教学质量的一项重要制度。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以下简称“合格考”)和选择性考试(以下简称“选择考”)。合格考成绩是学生毕业、高职院校单独招生的主要依据,也是部分高校综合评价录取的参考;选择考成绩计入考生高考总成绩(以下简称“考生总成绩”),是高考统一录取的依据之一。

9.合格考包括哪些科目?内容范围是什么?

答:合格考覆盖国家课程方案规定的所有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通用技术、信息技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14门科目。合格考的考试内容范围为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标准规定的必修内容。

10.合格考的考试对象是哪些?

答:合格考的考试对象为普通高中在校学生。

11.合格考如何组织考试?

答:合格考科目中,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9门科目由全省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考试、统一阅卷、统一公布成绩。合格考中的其他科目,全省统一制定方案,由各市州组织实施。

全省统一组织的合格考每年组织1次,集中安排在高中二年级。

12.合格考成绩如何呈现和运用?

答:全省统一组织的合格考每门科目满分均为分,考试成绩以“合格”或“不合格”呈现。

合格考各科成绩合格,是普通高中学生毕业的和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录取的主要依据。合格考成绩纳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也是部分高校综合评价录取的参考,以及普通高中学校课程管理和教学质量监测的重要参考依据。

13.选择考包括哪些科目?内容范围是什么?

答:选择考的考试科目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和生物学6门科目。

选择考的考试内容为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标准规定的相关内容。

14.选择考科目选择组合有哪些?

答:选择考科目共有12种组合,具体组合如下:

15.考生如何确定选择考科目?

答:考生须根据自身兴趣、志向、优势和普通高校招生要求以及普通高中办学条件选择。第一,考生可根据个人志向、兴趣爱好、自身优势等因素,按照对各科目的喜好程度进行选择。第二,考生要结合报考院校相关专业选考科目要求进行选择。第三,考生可根据所在高中的办学条件、特色优势等进行选择。

16.选择考科目什么时候确定?

答:选择考科目由学生在高中一年级学习结束后即可选择,在高考报名时最终确定。高考报名前都可以更换所选科目,高考报名结束后不可以更改。但在实际操作时,建议慎重考虑。一是无论哪一学科的学习,随着内容难度的增加,都可能会遇到困难,有时成绩还会暂时下滑,这属于正常现象;二是选科后,各学科就开始学习所选科目选择性必修内容,如果一段时间后再更换学科,已经进行的课程很难补课。因此,建议学生选科时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征求家长、老师的意见,科学选择,尽量避免更换学科。

17.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选择性考试的再选科目成绩的等级分是如何转换的?

答:等级分是按统一规则,由原始分进行等级划定后,再由等级转换而来的分数。

再选科目每科原始分满分为分,转换时以30分作为等级转换的赋分起点,满分分。首先,将每门选择考再选科目考生的原始分从高到低划分为A、B、C、D、E共5个等级,各等级人数所占比例分别约为15%、35%、35%、13%和2%,从而将考生的原始分转换成了等级。然后,将A至E等级内的考生原始分,依照等比例转换原则,分别转换到~86、85~71、70~56、55~41和40~30五个分数区间(见下表),得到考生的等级分。转换基数为实际参加该科目选择考取得有效成绩的考生数。等级分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的规则以整数呈现。

18.为什么物理和历史按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

答:我省《实施方案》确定,改革后高校招生录取按物理、历史两个类别分列计划、分开划线、分开投档录取。录取时选考物理的考生和选考历史的考生将分别排队录取。因此,选择物理(或历史)的考生将使用同一物理(或历史)试卷、考试群体相同,成绩具有可比性,可以使用原始分计入考生总成绩。

19.为什么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考试成绩要实行等级赋分?

答:首选科目相同的考生,可以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科目中,根据个人兴趣特长和普通高校招生选考科目要求,选择不同选考科目计入高考成绩。由于再选科目中不同学科试题的难度差异不同,报考相应学科的考生群体也不同,选考科目的原始分不具有可比性。如,考生甲选考思想政治,考生乙选考化学,两人都考了80分,考生甲排在所有选考思想政治考生的第位,考生乙排在所有选考化学考生的第0位。若简单地将他们各科成绩相加计入高考总成绩并进行比较,既不科学也不公平。因此,需要将不同科目的原始分按照一定规则进行转换得到等级分(转换后考生选考科目成绩排序不变),以解决选考科目的原始分不具有可比性的问题。

第四部分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20.为什么要建立并规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答: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客观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情况的系统评价,是培育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以及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是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举措。开展综合素质评价,有利于促进学生自我认识、自我完善,积极主动地发展;有利于把握学生成长规律,从过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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