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底前,各高校向社会公布招生简章。
共有24所高校在江苏省开展综合评价招生:
A类高校12所:南京大学、东南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浙江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上海科技大学、南方科技大学、上海纽约大学、昆山杜克大学、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
B类高校12所:南京师范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南京工业大学、南京邮电大学、南京医科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南京林业大学、江苏师范大学、南通大学、扬州大学、江苏大学、西交利物浦大学。
5月10日前,符合我省高考及高校综合评价招生报名条件的考生,可按高校确定的报名时间和方式报名。
5月25日前,高校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及时告知考生初审结果,并在本校网站公示,同时将初审通过的考生名单报送省教育考试院。
高考结束后,各高校组织考核、确定入选名单并公示。
7月,省教育考试院投档录取。
来源:江苏招生考试(版权归原创所有,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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