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22年单独招生

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年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年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工作。

第三条学院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四条学院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五条学院全称: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

办学层次:专科

办学类型:省属公办高等职业院校

第六条学院地址

燕山校区位于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二环东路号

明水校区位于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章莱路号

第七条办学特色

学院立足行业,面向社会,人才培养规模、类型、层次不断扩展,服务司法行政和社会综合治理的能力和水平不断增强,办学特色更加鲜明。

法警并举文武兼备

学生在校期间统一接受系统的法律教育,培养良好的法律素质。实行严格的警务化管理,通过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严肃警容风纪、规范日常行为、强化警务技能训练,培养良好的警务素质。我院毕业生职业忠诚度高,警务素质硬,职业技能强,工作上手快,深受用人单位青睐。

便捷入警服务行业

学院为山东省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定向招录院校,山东省司法行政机关自年起每年面向学院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应届毕业生单独设置监狱戒毒人民警察招录计划,学院相关专业毕业生将成为全省司法行政机关招录监狱、戒毒人民警察的重要来源。

教育培训一体运行

学院作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的教育培训基地,承担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公务员、人民警察、律师等法律服务工作者相关培训任务。学历教育和教育培训一体运行的办学模式,增强了学院发展后劲。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八条成立以学院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的落实,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工作办公室、考务工作办公室、疫情防控办公室、监督监察办公室,各组分工负责,互相配合,明确责任,确保考试工作顺利完成。

第九条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学院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由学院纪委实施监督。监督申诉-。

第四章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十一条学院单独招生计划共名,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见招生简章。

第十二条学院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共名,其中男生人,女生40人,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见招生简章。

第五章报考条件

第十三条招生对象

单独招生:退役军人(高职单招B类)。

综合评价招生:年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第十四条报考我院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身体条件除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规定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思想品德良好,组织纪律性强。

(二)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无残疾、无明显疤痕、无纹身、刺字;其他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四)报考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需达到合格以上方可报考;

2、男生身高cm以上;女生身高cm以上。

第六章资格审核及志愿填报

第十五条

(一)报名。退役士兵或普通高中毕业生须通过山东省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后,方可参加我院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

(二)志愿填报。年12月27日-12月31日须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志愿填报平台(网址:


转载请注明:http://www.aierlanlan.com/rzgz/463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