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校年对口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自主招生工作,根据《关于做好我区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和高等职业院校对口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桂招考委办〔〕2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我校年高等职业院校对口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自主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对口招生)简章。
具体内容如下:
一、联合测试
我校会同区内34所高职高专院校,共同组建年广西公办高职高专院校招生联盟,按照“整体策划、统一申报、现场笔试、成绩互认”的原则,开展高职对口招生联合测试工作,取得联合测试成绩的考生才具备被我校录取的资格。
二、考生申报
(一)申报条件
已报名参加广西年普通高考,具有区内外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中师、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等,以下简称中职学校)毕业证的考生,属于区内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除技工学校外的二年级在校生(需有中职学校相应学籍),且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区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桂招考委办〔〕73号)中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报名条件的考生。
(二)申报时间
年3月7日9:00—4月8日18:00止。
(三)申报流程
网上申报→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
(四)申报方法
方法一: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