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台州市教育局发出《关于做好年中职与应用型本科一体化培养试点招生工作的通知》。现将主要内容发布如下:
01目标定位
通过中等职业学校3年教育与应用型本科院校4年教育的一体化人才培养,为社会输送具有良好职业素养、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的应用型高技能人才。通过中职学校与应用型本科院校一体化人才培养,完善中职与应用型本科院校相衔接的职业教育体系,促进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协调发展。
02学籍管理
报考中职与应用型本科院校一体化人才培养的学生,录取后在中职阶段按照《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进行学籍管理,录入中职学生学籍系统,享受中等职业教育资助政策。三年中职阶段完成的学生须参加中职升学“文化素质+职业技能”全省统一考试,上线方可录取升入本科高校。升入本科高校的学生,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进行学籍管理,享受普通本科学生待遇。未升入本科高校的学生,但达到中职毕业水平的,颁发中职毕业证书。在本科院校修满4年并符合毕业要求,由本科院校颁发普通高校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03志愿填报条件
报考中职与应用型本科院校一体化人才培养试点学校的学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参加台州市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
2.考生的身体条件等要符合各试点学校的专业报考要求,具体要求见相关试点学校的招生简章(待各相关试点学校招生简章出台后另行印发);
3.学前教育专业、戏曲表演专业等特殊专业面试由相应试点高校、中职学校共同组织实施。面试成绩要达到相应要求,详见相关试点学校招生简章(另行印发)。
04志愿填报方法
1.考生在征得家长同意后于年5月18日8时至5月22日17时登录台州市教育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