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考生高职单招于9月15日填报志愿,录

关于做好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为全面贯彻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35号)、《教育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妥做好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电﹝﹞号)、《教育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年秋季学期教育教学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2号)精神和《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年高职单招准备工作的通知》(教办学〔〕98号)、《河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教育系统工作专班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年秋季学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豫疫防教专办﹝﹞32号)要求,现就做好年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单招”)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职单招

(一)招生对象

已通过年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和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报名,未被统一高考、对口招生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

(二)招生院校

河南省年高职单招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招生院校名单见附件1。

(三)招生专业

1.高校可在本校已批准开设的专业范围内自主确定年高职单招专业,对“一带一路”和我省支柱产业、新兴产业等紧缺人才的相关专业以及技术技能含量高的专业应优先安排。

2.支持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面向国内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紧缺人才相关专业开展本科后高级应用技术人才培养工作,报名工作由省招办另行安排。

3.医学、教育、公安、司法等国控专业以及医学美容技术(原医疗美容技术)、呼吸治疗技术专业不得安排高职单招。

(四)招生计划

高校在年本校专科招生总计划内统筹安排高职单招和统一高考、对口招生等类型的招生计划,单列高职单招计划,分专业招生计划由高校根据专业培养能力自主确定。年高职单招计划和分专业招生计划要在招生章程中公布,并须明确出现多人分数并列超计划无法全部录取时的录取规则。所有单招计划编制、调整须通过教育部招生来源计划管理系统进行,不得擅自超计划招生、超计划录取。

(五)志愿填报

考生应于年9月15日9时至9月17日18时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


转载请注明:http://www.aierlanlan.com/rzgz/42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