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中心校、局属中小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实施意见》(豫发〔〕13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74号)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各校认真抓好落实。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划片、免试、相对就近入学”
根据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学校布局、办学条件、学位数量、交通状况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每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严格落实免试入学规定,民办学校也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招生考试。
(二)公正公开,阳光招生
招生工作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招生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公开招生信息,包括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办法、时间节点以及学生入学咨询、监督举报电话等。
(三)坚持计划招生、控制班额、规范办学、均衡编班原则
严格控制和合理调整大班额、超大校额学校招生计划。严格控制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七年级班额,确保起始年级超大班额零增量,同时现有超大班、大班数量再有明显下降、严禁上升。对新入学的义务教育学生,要按照随机派位方式均衡编班,均衡配备师资,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二、招生对象
全市各小学招收年满6周岁的儿童入学(年8月31日之前出生),任何学校不得招收不足6周岁的儿童入学。初中新生为已经完成小学教育的适龄少年。
三、招生范围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的划片就近入学原则,市教体局根据城市人口分布规律和城区学校规模及分布情况,对市直中小学的招生范围划定如下:
(一)市直小学:
一小:雪枫路以东,城中铁道以南,文化路以西,光明路及车集路以北。
二小:东方大道以北,城中铁道以南,雪枫路以西,西铁道以东。
三小:城中铁道以北,淮海大道以南,芒山路以西,胡楼村以东。
四小:欧亚路以北,建设路以南,雪枫路以东,东环路以西。
五小:城中铁道以南,车集路以北,文化路以东,东环路以西。
六小:东方大道以南,沱河以北,雪枫路以西,体育馆西路以东。
七小:城中铁道以北,汉润大道以南,雪枫路以西,芒山路以东。本辖区富景国际、天润城的适龄儿童可到市十一小就读。一年级新生仍全部到北校区就读。
八小:雪枫路以东,中原路以西,光明路以南,集聚区南路以北。市政花园、龙城御园的适龄儿童可到市八小就读。
九小:车集路以南,沱河以北,中原路以东,东环路以西。
十小:欧亚路以南,城中铁道以北,雪枫路以东,东环路以西及幸福港湾。本辖区铁北二巷以西适龄儿童可到市七小就读。
十一小:第一区块:建设路以北,淮海大道以南,雪枫路以东,东环路以西;第二区块:汉润大道以北,淮海大道以南,雪枫路以西,芒山路以东。本辖区时代城的适龄儿童可到市四小就读。
实验小学:仍按原划定范围招生。
市直小学招生范围参考图
(二)市直初中:
市一初中:只招收实验小学毕业生。
市二初中:一是招收陈官庄小学毕业生;二是招收茴村中心校划定范围内的小学毕业生;三是二初中附近(3公里以内)自愿到该校就读的小学毕业生。
市三中:第一区块:城中铁道以南,永兴街以北,芒山路以东,文化路以西;第二区块:城中铁道以北,欧亚路以南,雪枫路以东,文化路以西;第三区块:建设路以南,车集路以北,东环路以西,文化路以东。本辖区水木清华、苏州花园的学生可到市四中就读。
市四中:第一区块:欧亚路以北,淮海大道以南,雪枫路以东,文化路以西;第二区块:汉润大道以北,淮海大道以南,雪枫路以西,芒山路以东。第三区块:文化路以东,东环路以西,建设路以北,淮海大道以南。
市五中:第一区块:城中铁道以北,雪枫路以西,汉润大道以南,芒山路以东;第二区块:城中铁道以北,淮海大道以南,芒山路以西,西铁路以东。演集镇胡楼村的学生可到市五中就读。本辖区富景国际、天润城的学生可到市四中就读。
市六中:第一区块:光明路及雪枫沟东段(光明路与雪枫沟交叉口向东)以南;第二区块:东方大道西段(东方大道与芒山路交叉口向西)以南,芒山路以西(含民生小区)及侯岭乡小学毕业生。
实验中学:第一区块:西铁路以东,文化路以西,永兴街以南,光明路及雪枫沟东段(雪枫沟与光明路交叉口向东)以北;第二区块:车集路以南,雪枫沟东段以北,东环路以西,文化路以东;第三区块:东方大道西段(东方大道与芒山路交叉口向西)以北,芒山路以西,城中铁道以南,体育馆西路以东。
市直初中招生范围参考图
四、招生办法
(一)公办学校
各学校根据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和监护人房产情况,依据“户房一致”优先原则,在划定片区内按照以下四种生源依次录取,前面批次完成招生计划的则不考虑后续批次,未被录取的学生,监护人可到有学位的学校申请就读。
1.户房一致:有划定片区内户籍和房产,且户籍地址与房产地址一致。
2.有户无房:有划定片区内户籍、无片区内房产。自年起,入户时间至当年9月1日需满半年以上。
3.有房无户:无划定片区内户籍、有片区内房产。
提供证件及要求:
(1)户籍凭证:适龄儿童少年与父亲(母亲)同一户籍的居民户口本。
(2)居住凭证:房屋产权证(房屋不动产证)或住房保障局备案的购房合同所有者是儿童少年本人或其父母;父母是与祖(外祖)父母长期同户居住的需提供城区户口本(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本上)、其祖(外祖)父母房产证以及住房保障局出具的儿童少年及父母在我市东城区无房的证明。新建小区需同时提供交款票据,水、电、燃及物业管理收费凭证等实际入住佐证材料。签订购房合同但楼房尚未建成入住,不作为入学依据。已购房并实际居住,但由于各种原因尚未取得房产证的,由所在片区学校核实后根据学位情况安排。
4.外来经商及进城务工随迁子女,请提前准备好以下材料,在规定时间到有空余学位学校报名。
(1)户籍凭证:与父亲(母亲)同一户籍的居民户口本;
(2)居住凭证:居住证或暂住登记表,住房保障局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
(3)务工或经商凭证:文本规范的务工合同及工资底册(进城务工人员提供);父母一方的工商营业执照,执照上登记的成立时间至月7月1日达半年以上(经商人员提供)。
市直小学有空余学位学校:永城市第六小学、永城市第八小学、永城市第十一小学(教育园A区)。
市直初中有空余学位学校:永城市第六初级中学、永城市第四初级中学(教育园A区)。
(二)民办学校
全面落实公、民办学校同招政策。全面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要严格按照批准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和规定的招生时间、招生方式组织招生,坚决杜绝提前招生,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选择生源,坚决防止对生源地招生秩序造成冲击。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未被录取的学生,在指定时间内到符合划片招生条件的公办学校报名;对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实行“注册入学,直接录取”。
(三)插班生
东城区各学位紧张的学校原则上不接收插班生。凡接收插班生的学校必须有空余学位,参照一年级新生报名条件,并将接收情况及时上报教体局基础教育科。
五、报名程序
为加强招生管理,规范招生秩序,省教育厅建立了“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今年义务教育学校(含民办)招生报名全部采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即学生或家长网上信息采集、学校网上资格初审、现场资格审核、教体局审核、录取结果发布。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利用台式机或笔记本电脑,登录“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进行报名(该平台暂不支持手机登录),并在规定时间内到招生学校进行资格审查,逾期按自动放弃处理。
招生日程安排:
1.招生宣传(7月29日—8月4日)。各学校制定招生工作方案,并报送市教体局审批。农村公办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经中心校审核盖章后,以乡镇为单位报送;城区公办学校招生工作方案,以学校为单位报送;民办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经中心校审核盖章后,以学校为单位报送职成教科。各中心校、市直学校可通过学校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