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学校竞技体育的发展,丰富校园体育文化生活,结合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要和人才培养目标,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我校年继续开展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为做好招考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一、招生项目
棒球、男子足球(11人制)、女子足球(11人制)
二、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
(一)招生计划
年学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不超过28人,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集体项目招生人数不超过该项目赛事规定的一方最多同时上场人数,具体为:
项目
场上位置
分位置计划上限
文化考试
专业考试
形式
棒球
投手
2
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之一的考生可参加由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文化考试
全国统考
接手
1
二垒手
1
三垒手
1
左外场手
1
中外场手
1
右外场手
1
男子足球
(11人制)
守门员
1
后卫
2(中后卫)
中场
2
前锋
4
女子足球
(11人制)
守门员
1
后卫
3(中后卫2,边卫1)
中场
2
前锋
5
各项目场上位置最终录取人数以及录取优惠政策将根据考生的体育测试成绩(参加文化单考的一级运动员还需结合文化考试成绩情况),并结合学校项目设置需要予以确定。
(二)招生专业
招生专业为法学。
三、报名
(一)报名条件
1.棒球
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报名:
①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年9月以来的赛事成绩符合以下任一条件:a.全国比赛前三(含)名的主力队员。若年和年因疫情原因无法参加全国比赛,则以年全国比赛前三名成绩为依据,并须高中阶段取得省级(含)以上比赛的前二名;b.年9月以来有连续三年(含)以上在MLBDC(美国职业棒球大联盟中国区发展中心)训练经历,且年9月以来取得省级(含)以上比赛前三名的主力队员。上述比赛参赛队伍按六队(含)以上计算,不足六队时,减掉两支队伍后进行计算。
②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须年9月以来在全国比赛中获得前三名或国际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上述比赛参赛队伍按十队(含)以上计算,不足十队时,减掉两支队伍后进行计算。
注:符合报考A类资格的考生所取得的比赛须为高中阶段全国青年锦标赛前三名的主力队员,健将、MLBDC队员优先;B类资格优先招录一级(含)以上运动员;A、B、C类资格政策详见本简章“五、优惠资格确定及录取办法”部分。
2.男子足球
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报名:
①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年9月以来赛事成绩符合以下任一条件:a.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二名且取得全国比赛(含全国分区赛)前十六名的主力队员;b.取得全国比赛前六名的主力队员。
②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年9月以来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3.女子足球
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报名:
①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年9月以来赛事成绩符合以下任一条件:a.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二名的主力队员;b.取得全国比赛前六名的主力队员。
②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年9月以来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二)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于年2月25日前,登录我校招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