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农业大学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

为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结构,给毕业生创造更多的再学习机会,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9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年普通本科高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与培养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函〔〕9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我校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注:本简章所列各专业计划为拟招生计划,学校将依据上级部门计划批复和生源情况做适当调整,在本校招生总计划内,自主确定分专业招生计划。具体招生计划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二、报考条件

年普通全日制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以及年1月1日以后的普通全日制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尚未就业的往届生。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章守纪,品德良好。

(二)身心健康。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卫生部联合制定的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三)学生原本科专业与要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应分属不同学科门类,或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登录教育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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