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9日,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计划于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出炉。其中,单独招生计划为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为人。
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计划
年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计划
为保证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顺利开展,进一步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等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学校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学校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学校全称: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学校代码:
第五条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