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讯(记者张利军)严禁以举办“实验班”“双语班”“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各种名义进行招生,禁止提前“掐尖”选择生源……3月26日,洛阳市教育局下发紧急通知,进一步明确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红线”。
教育局要求各县区对照“红线”逐条进行认真自查并及时整改。
一是禁止违规开展招生宣传。义务教育学校在全市义务教育招生政策公布前,不得提前对外发布招生信息,不得开展招生咨询、问卷调查、入学意向调查等形式组织招生宣传。
二是禁止组织任何招生考试。严禁义务教育学校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进行违规招生。
三是禁止违规提前招生。义务教育学校必须按照市教育局公布的招生工作方案开展招生工作,不得依据学生自荐书、获奖证书、考试成绩、考级证明等材料和假借提前招生登记、组织学校开放日等方式开始提前招生活动。
四是禁止违规承诺招生。禁止学校通过承诺预录学生、分班、非正常转学等任何方式违规招生;不得依据培训机构的推优入学、升学、教育和培训效果,对培训机构推荐学生作出明示或暗示的保证性承诺。
五是禁止举办各种特殊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严禁以举办“实验班”“双语班”“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各种名义进行招生。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一律不得举办或变相举办各种名义的实验班、重点班、快慢班来进行提前招生。
六是禁止实施超前教育。禁止义务教育学校招收尚未毕业的小学生提前参加“小升初”衔接培训、进行提前“掐尖”选择生源,以及变相提前招生等。
作者:张利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