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今年普高登记入学招生细则公布5校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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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城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西城区教育考试中心发布《关于开展年普通高中登记入学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年普通高中登记入学招生人数及学校名单,符合相关条件的学生可自愿报名参加试点学校登记入学。一起来看!

北京市东城区教育委员会关于

开展年普通高中登记入学

试点工作的通知

一、工作安排

(一)试点学校及登记入学计划

1.北京市第二十一中学,登记入学计划80人。

2.北京市第五十中学分校,登记入学计划80人。

(二)报名资格

符合以下条件的学生可以自愿报名参加试点学校登记入学。

1.已参加年初三年级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具有普通高中升学资格且具有本区所在学校连续三年学籍的应届初三年级学生。

2.初中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达到B等及以上,地理、生物科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卷面成绩不低于42分(卷面成绩总分值70分)。

普通高中升学资格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年初三年级学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京考中招〔〕13号)确定,学籍信息依据北京市中小学学籍管理云平台(CMIS)确定。

(三)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1.各试点学校报名时间统一为年4月17日(星期一)。

2.学生持《年普通高中登记入学报名表》和北京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材料报名,每名学生仅可报名1所试点学校。

《年普通高中登记入学报名表》和北京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材料均由报名学生所在学校出具,须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

3.同时报名2所试点学校登记入学的,取消报名资格。

(四)录取及结果查询

1.登记入学依据北京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材料开展录取工作。符合条件的报名学生人数小于或等于试点学校登记入学计划时,全部予以录取;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大于试点学校登记入学计划时,严格按照登记入学计划人数录取。确定录取名单后,按程序报北京教育考试院备案。

2.年4月22日(星期六)报名学生可通过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录取结果。

3.已被普通高中登记入学录取的学生继续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记为“合格/不合格”,不再参加中招志愿填报和其他招生录取。

4.报名材料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录取结果无效。

二、工作要求

(一)相关部门和各学校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精心组织、密切配合,确保试点工作平稳顺利进行。切实做好政策宣讲和解读,使学生和家长全面、准确了解政策信息。

(二)建立完善普通高中登记入学试点工作的监督保障机制,严格程序、严肃纪律,确保试点工作公平公正。各试点学校要严格执行登记入学工作相关规定,对于违规招生、影响招生秩序的学校,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各学校要充分尊重学生和家长意愿,切实维护广大学生合法权益。初中校要认真做好报名学生学籍核查等工作,及时、准确、规范填写北京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相关材料;要强化对已录取学生后续的学业管理,保质保量完成义务教育阶段学习;要统筹做好初三毕业年级管理工作,确保教育教学平稳有序。

北京市西城区教育委员会关于

开展年普通高中登记入学

试点工作的通知

一、工作安排

(一)试点学校及登记入学计划

1.北京市第五十六中学,登记入学计划80人。

2.北京市宣武外国语实验学校,登记入学计划80人。

3.北京市西城职业学校(附设普通高中班),登记入学计划人。

(二)报名资格

符合以下条件的学生可以自愿报名参加试点学校登记入学。

1.已参加年初三年级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具有普通高中升学资格且具有本区所在学校连续三年学籍的应届初三年级学生。

2.初中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达到B等及以上,地理、生物科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卷面成绩不低于42分(卷面成绩总分值70分)。

普通高中升学资格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年初三年级学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京考中招()13号)确定,学籍信息依据北京市中小学学籍管理云平台(CMIS)确定。

(三)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1.各试点学校报名时间统一为年4月17日(星期一)。

2.学生持《年普通高中登记入学报名表》和北京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材料报名,每名学生仅可报名1所试点学校。

《年普通高中登记入学报名表》和北京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材料均由报名学生所在学校出具,须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

3.同时报名2所及以上试点学校登记入学的,取消报名资格。

(四)录取及结果查询

1.登记入学依据北京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材料开展录取工作。符合条件的报名学生人数小于或等于试点学校登记入学计划时,全部予以录取;符合各件的报名人数大于试点学校登记入学计划时,严格按照登记入学计划人数录取。确定录取名单后,按程序报北京教育考试院备案。

2.年4月22日(星期六)报名学生可通过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录取结果。

3.已被普通高中登记入学录取的学生继续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记为“合格/不合格”,不再参加中招志愿填报和其他招生录取。

4.报名材料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录取结果无效。

二、工作要求

(一)相关部门和各学校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精心组织、密切配合,确保试点工作平稳顺利进行。切实做好政策宣讲和解读,使学生和家长全面、准确了解政策信息。

(二)建立完善普通高中登记入学试点工作的监督保障机制,严格程序、严肃纪律,确保试点工作公平公正。各试点学校要严格执行登记入学工作相关规定,对于违规招生、影响招生秩序的学校,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各学校要充分尊重学生和家长意愿,切实维护广大学生合法权益。初中校要认真做好报名学生学籍核查等工作,及时、准确、规范填写北京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相关材料;要强化对已录取学生后续的学业管理,保质保量完成义务教育阶段学习;要统筹做好初三毕业年级管理工作,确保教育教学平稳有序。

来源北京考试报

编辑曾佳佳

流程编辑马晓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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