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
临沂召开新闻发布会
年临沂市普通高中
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方案出炉!
较往年比,有变化!
普通高中的招生范围有所调整
今年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原则上实行属地招生,不得跨市、县招生。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纳入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
根据省教育厅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确定如下招生范围:
一是市教育局直属普通高中学校(临沂第一中学、临沂第二中学、临沂第三十九中学)继续面向城区(兰山区、罗庄区、河东区、高新区)招生;
二是各县区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范围仍为本县区;
三是罗庄区和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继续合并为一个招生范围;
四是地处城区(兰山区、罗庄区、河东区、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范围为兰山区、罗庄区、河东区、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五是县域内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范围为本县。
工作要求方面,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工作应与公办学校同步进行,严禁学校提前组织招生、超计划招生、擅自招生。严禁招收已被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
录取方式和志愿数量有所调整
一是录取方式有改变。往年,城区公办普通高中通过网上招生平台进行线上招生录取,而民办普通高中则通过线下招生录取。今年录取方式调整为:城区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全部通过网上招生平台进行录取。其余各县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由各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
二是报考志愿数量有所增加。往年,城区(兰山区、罗庄区、河东区、高新区)考生可填报6个平行志愿(均为公办普通高中学校),今年实现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同步招生”,考生填报志愿数量增加到8个,可以同时填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另外,招生平台上将标注出民办普通高中学校的学校性质、学校地点、收费标准等关键信息,便于学生、家长更加全面、准确的了解所报考的学校,增强报考的针对性、目标性。
三是招生纪律更加严格。今年方案中要求,凡是不按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方式等规则进行招生的普通高中学校,一经查实,将取消下一年度招生资格。要特别强调的是,城区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全部通过招生平台录取,不得进行线下招生;考生一旦被录取,结果不得更改,凡是不按照录取通知书报到的考生,将取消普通高中建籍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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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中招生录取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推进高中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有关要求,切实做好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临沂市教育局在调研省内外各市做法并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拟定了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一、科学编制招生计划
今年,招生计划的编制方式没有变化。各县区根据当地初中毕业生数量,高中阶段学校的办学规模和办学条件,促进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均衡发展等因素,科学编制公办、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严防产生新的大校额、大班额。各县区、局直属普通高中学校,将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申请表及民办学校信息采集表等报市教育局,经市教育局审核同意、省教育厅核准后,下达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原则上要将所属普通高中特别是优质高中招生计划65%以上的指标分配到高中服务区内各初中学校,指标生的分配对象应为在所就读初中学校有连续三年学籍并有完整学习经历的应届毕业生,具体分配办法由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各普通高中学校可按照自身办学传统和特色发展的需要,招收不超过本学校招生计划总数5%的特长生。特长生报名条件和录取办法由招生学校制定,各县区汇总报市教育局审核批准后实施。市教育局直属普通高中学校特长生招生方案直接报市教育局审批。指标生、特长生、国际班等要在招生计划中单列。
二、严格规范招生范围
市教育局直属普通高中学校(临沂第一中学、临沂第二中学、临沂第三十九中学)招生范围为兰山区、罗庄区、河东区、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各县区公办普通高中学校的招生范围为本县区。
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纳入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地处城区(兰山区、罗庄区、河东区、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范围为兰山区、罗庄区、河东区、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县域内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范围为本县。
罗庄区和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合并为一个招生范围。
与往年相比,我市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范围不变,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范围有相应调整。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原则上实行属地招生,不得跨市、县招生。
三、严格执行录取政策
年,录取政策保持平稳,但录取方式和志愿数量有所调整。普通高中招生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学业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和考生志愿顺序等情况,综合考虑、择优录取。普通高中录取的基本条件为综合素质达到C及以上等级。录取时,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道德与法治科目成绩等级较高的考生。满计划时,若存在道德与法治科目等级相同的考生,则该等级考生全部录取,此种情形不视为超计划招生。
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城区(兰山区、罗庄区、河东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办、民办学校,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各县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由各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
(一)特长生录取
特长生由各普通高中学校自行组织,提前录取。特长生的招生政策及录取名单要及时向社会公开。特长生录取根据考生报名情况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但学业考试成绩原则上不得低于满分的60%。完不成特长生计划的,剩余计划作为本高中学校普通生计划指标。对专业课成绩特别优秀的考生,学校报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可适当降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要求。各学校的特长生录取名单报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汇总备案。已经被特长生录取的学生将不能参与普通生的录取。
(二)普通生(含指标生)录取
依据报名权限,兰山区、罗庄区、河东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考生可以填报8个平行志愿(含:符合报考条件的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比往年增加了2个。录取时先将所有考生依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考生排序位次,按照考生志愿填报顺序依次检索考生所报志愿,只要检索到符合录取条件的学校志愿,即可被该校录取。如果经检索该考生全部志愿均未出现符合录取条件的学校,该考生失去被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机会。
指标生录取的限制性条件,由各县区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完不成指标生计划的,剩余计划作为相关高中学校普通生计划指标,并于第二年减少未完成计划初中学校的相应指标生数量。
四、志愿填报和录取时间
志愿填报要坚持考生自愿的原则,各初中学校不得统一组织志愿填报,更不得违背考生意愿更改考生志愿,初中学校在志愿填报期间开放能够上网的机房,方便学生填报志愿。
年7月5日9:00起,兰山区、罗庄区、河东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考生可登录临沂市教育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