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学院《年单独招生方案》,通过面试、笔试等程序,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核,现对年单独招生拟录取名单予以公示(名单详见附表)。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学院根据单招考生报名情况,对专业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按照“遵循志愿,分数优先”和“面试不合格不予录取”的原则,分专业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应届普高生、往届普高生、中职生录取比例均为单招计划总数/实际参考总人数,录取率相同。拟录取名单从发布之日起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凡对拟录取名单存在异议的考生与我院联系,
二、公示期间学院招生就业处与各拟录取考生电话联系办理录取确认手续,请考生务必保持现场核对信息所留手机通畅。拟录取的考生也可提前主动与我院招生就业处联系,办理确认录取手续。
三、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在教育厅规定时间内(6月14日前)将名单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审批通过后将在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