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年12月25日至26日举行,我校考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生查看考场时间
年12月24日14:45—16:45。
请各位考生严格按照时间要求查看考场。
二、入校要求
(一)低风险地区的考生须携带《四川省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健康情况和诚信考试承诺书》、身份证、准考证并出示健康码(绿码进校)。
(二)非低风险地区及重点地区的考生须携带《四川省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健康情况和诚信考试承诺书》、身份证、准考证、近7日新冠核酸检测报告,出示健康码(绿码进校)。
(三)所有考生须经过考生专用通道,经扫描场所码、出示健康码,检测体温、核实身份后方可进入我校考点,在校园内全程佩戴口罩。对于体温检测异常考生,禁止进入考点查看考场。
三、考试指南
(一)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首场考试入场时将《四川省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健康情况和诚信考试承诺书》交监考员。
(二)考生应在每科考试前35分钟(第一堂课考前40分钟),在本考场前排队有秩序地接受安全检查。因身体原因,不能进行安全检查的考生(如装有心脏起搏器等),医院出具的证明。
(三)考生只准使用考场标准配置的文具或按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注明的所需携带的用具进行考试,不准自行携带或使用其他文具用品。特别提示以下物品严禁携带:书刊、报纸、稿纸、资料、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照相设备、扫描设备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或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
(四)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和书写,否则按违纪处理。
(五)手表等计时器不得带入考场。考场内置有挂钟用于计时参考。开考和终考时间以考点统一信号为准。
(六)考生不得着制服参加考试,不穿戴有金属的衣物和饰品。
(七)考生在考场内不得私自传递文具、用品等。
四、考试时间及注意事项
(一)考试时间
第一单元:年12月25日上午
8:30—11:30(入场时间7:40)
第二单元:年12月25日下午
14:00—17:00(入场时间13:10)
第三单元:年12月26日上午
8:30—11:30(入场时间7:40)
第四单元:年12月26日下午
14:00—17:00(入场时间13:10)
(二)注意事项
1.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当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再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2.考试过程中,考生原则上不得上厕所,若确需上厕所,应举手示意,经监考员同意后,由考场外工作人员陪同前往并返回考场;考生生病不能坚持考试,应举手示意,经监考员同意后,由考场外工作人员陪同到考点临时医务室,经简易治疗能坚持本堂考试的,室外工作人员再陪同考生回考场继续参加考试;不能坚持考试的,考生不得再返回考场;考生耽误的考试时间一律不补。若经卫健部门评估不能排除有感染新冠肺炎风险的,考点将及时安排专人送到发热备用考场继续考试。原则上不延长考试时间。
3.经批准离开考场后返回的考生,须再次进行安检。
4.未经监考员同意而擅自离开考场的考生不得再返回考场继续参加考试。
5.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试题、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不准将试卷、答卷、答题卡或草稿纸故意损毁或传、带出考场。
6.考试终了时间一到,考生应立即停笔并停止答题并将全国统考科目试卷装回小试卷袋,按照统考科目答题卡在上,其下依次为试卷袋、草稿纸的顺序整理好,放在桌上;自命题试卷及其答卷和答题纸装入原试卷袋并密封。经监考员核查无误后,由考生在《考生交卷签名表》上签名,方可逐一离开考场。
五、考场分布
第01-06考场第四教学楼2楼
第07-14考场第四教学楼3楼
第15-23考场第四教学楼4楼
第24-26考场第四教学楼5楼
第27-33考场第五教学楼2楼
第34-41考场第五教学楼3楼
第42-50考场第五教学楼4楼
第51-58考场第五教学楼5楼
第58-64考场第六教学楼2楼
第65-71考场第六教学楼4楼
第72-78考场第六教学楼5楼
第79考场第七教学楼2楼
第80-85考场第七教学楼3楼
第86-92考场第七教学楼4楼
第93-98考场第七教学楼5楼
医务室:第四教学楼1楼
考生第四教学楼1楼
备用考场:四教、五教、六教、七教
卫生间:每层教学楼的西侧均设有卫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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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考场纪律
(一)请考生认真学习《考场规则》《国家教育考试违纪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刑法修正案(九)》等与考试相关法律和纪律,诚信考试。
(二)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现处理办法》执行,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司法解释”《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追究法律责任。
七、其他资讯
(一)在第四教学楼、学校南大门附近都有复印店,需要打印准考证的考生可移步前往。
(二)外校考生可在校内餐厅专用窗口就餐。
(三)与考试无关人员禁止进入学校。
八、健康监测
(一)所有考生均须在考前14天(即12月11日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