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济南大学是山东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的综合性大学、山东省重点建设大学、山东省高水平大学“冲一流”建设高校,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
学校现设23个学院,建有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4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8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8个硕士专业学位培养类别。学校拥有山东省重点学科17个、省一流建设学科5个、省高峰学科1个、省优势特色学科3个、省高水平培育学科1个,4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7个学科进入软科世界一流学科排行榜。学校每年本科招生专业80个左右,学科专业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和艺术学等10个门类。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国际学生余人。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人,其中教授人,副教授人,具有博士学位的人。现有双聘院士9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等国家级高层次人才26人,泰山学者攀登计划人选、泰山学者特聘教授、海外特聘专家、泰山学者青年专家31人,国家和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专家22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3人。全国优秀教师、山东省优秀教师7人,国家级、省级教学名师17人,国家级、省级教学团队7个。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学生工作需要,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导员(博士)10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济南大学年公开招聘辅导员(博士)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心健康;
4.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有奉献精神、团结协作精神和创新精神;
5.年龄在40周岁以下(年1月17日以后出生);
6.博士应届毕业生应于年1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7.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条件。
(二)岗位条件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2.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包括班长、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校(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自律会副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济南大学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