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烟台南山学院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优化生源结构,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山东省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烟台南山学院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三条根据教育部及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从德、智、体等多个方面综合考核考生,择优录取。
第四条烟台南山学院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五条学校全称:烟台南山学院学校代码:
第六条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