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做好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85号)精神,省教育考试院制订了《年普通高校专科应届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资格审核
按照《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关于年普通高校专科应届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考生信息采集及专业考试有关事宜的通知》(豫招普〔〕37号)要求,年普通高校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以下简称“专升本”)信息采集工作已完成。
考生高职(专科)毕业高校是考生报名信息、专科毕业资格审核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要对每名参加专升本报名学生的基本信息、学籍信息、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对照情况、学习情况、在校表现等情况进行审核;凡在年7月1日前未按时获得高职(专科)毕业证书的考生,视为未取得专升本报名资格,届时,将取消其专升本投档及录取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生录取全过程,对提供虚假材料获取相应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将依据相关规定取消其投档、录取和入学资格。
二、考试
文化课科目考试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招生考试机构具体实施。本着就地就校考试的原则,在考生所在高校设置考点,考生在本校考试,考场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随机编排,准考证由考生所在高校统一打印,于5月30日前发给考生。
考试时间如下:
6月9日
上午9:00-11:30英语
下午15:00-17:00专业综合
体育、音乐、舞蹈、美术专业考生文化课科目考试只考英语(专业综合科目为前期已经进行的各类专业考试)。
考生文化成绩通过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