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贵州省招生委员会下发通知,就做好年贵州省高职(专科)招生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进行部署。按照要求,各高职(专科)招生院校招收通过分类考试的考生数,将不得低于本校当年新生招生总规模的60%。
据介绍,年贵州省高职(专科)招生院校分类考试的报考条件为:参加全省高考报名的年(含)以后毕业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且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须完成11门课程考试,考试成绩8门课程达到C等及以上等第;已参加我省高考报名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贵州户籍退役军人和我省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
各高职(专科)招生院校招收通过分类考试的考生数不得低于本校当年新生招生总规模的60%。退役军人、农民工、其他(下岗失业人员、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基层农技人员)单列招生计划,退役军人招生计划由公办高职(专科)招生院校负责完成。
各高职(专科)招生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章程将于年1月25日前报省教育厅,经审核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据悉,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由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社会考生由乡镇、街道服务中心)根据考生本人的表现,实事求是地进行综合素质评价。评价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或参加邪教组织的;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参加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的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均须参加各市(州)招生办组织的体检。退役军人和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均须参加高职(专科)招生院校组织的体检。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按照省招生委员会、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残疾人联合会的相关规定执行。
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的报名流程按照《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年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执行。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报名及志愿填报时间和办法另行通知。
省招生考试院相关负责人提醒,现场确认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学历证明(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其中,退役军人须持有《退出现役证》、本人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在所报考的高职(专科)院校的确认点进行初审登记并办理相关手续。
农民工须持本人户口簿、在黔务工6个月及以上(应提供劳动合同证明、在黔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等在黔务工证明)相关证明材料在所报考的高职(专科)院校的确认点办理相关手续。
下岗失业人员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后,须持本人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在所报考的高职(专科)院校的确认点办理相关手续。
企业员工须持在黔务工6个月及以上(应提供劳动合同证明、在黔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等在黔务工证明)。在所报考的高职(专科)院校的确认点办理相关手续。原则上由我省企业集体向有关高校提出报名需求。
高素质农民、基层农技人员须按农业农村部门的相关规定及证明材料在所报考的高职(专科)院校的确认点办理相关手续。
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免收报名考试费,各类人员相关奖助学金、学费减免等资助政策按现行规定享受。
据介绍,第一次志愿填报将于年3月14日09∶00至3月20日17∶00进行,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登录省招生考试院网站,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和招生院校的招生章程填报一所院校志愿和专业志愿。
第二次志愿填报将于年4月7日09∶00至4月13日17∶00进行,凡符合报考条件未被录取的考生,须登录省招生考试院网站,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缺额情况和招生院校的招生章程填报一所院校志愿和专业志愿。
普通高中毕业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的评价方式。中职毕业生实行“文化综合考试+职业技能测试”的评价方式。符合初审条件的退役军人、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企业员工、高素质农民和基层农技人员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参加由高职(专科)招生院校组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测试,依据测试成绩录取。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王雨
编辑胥芬芳
编审闵捷刘思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