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濮阳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55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统筹组织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联考的通知》(豫人社函〔〕31号)等规定,结合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招聘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笔试与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笔试由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统一组织,由市人事考试中心具体承办;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在市事业单位综合管理部门统一组织下实施。
二、招聘单位、岗位、数量及条件
市直43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名,招聘的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年濮阳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7.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参照相对应的同等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5年内不得参加本市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条件说明
1.年龄。大学本科为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为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为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龄”表述的“××年1月1日以后出生”均包括“含”。
2.《岗位信息表》中“学历、学位”表述的“及以上”均包括“含”。
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应于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4.条件设置中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专业目录与研究生专业目录不一致的同类专业,可视为相近专业报考。
5.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四、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年4月10日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