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为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抓“六保”、促“六稳”重大决策部署和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关于“完成职业技能提升和高职扩招三年行动目标”以及全国、全省职业教育大会精神,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印发的《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教职成〔〕12号)和《关于做好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9号)要求,全面深化职业教育改革,统筹做好考试招生、教育教学、就业服务及政策保障工作,确保稳定有序、高质量完成我校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任务,特制订本章程。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
二、学校全称
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三、办学性质与层次
公办高职专科
四、报考对象
(一)符合如下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符合我省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条件,具有四川省户籍或在川务工半年以上外籍(需提供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证明)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以及在岗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已参加年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
2.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含参加往年高职扩招已录取注册的考生),或已被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3.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在校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五、考试实施
(一)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年11月27日(星期六)13:00-18:00
考试地点: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四川省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号)
(二)考试形式及要求
考生免予文化素质考试,采用综合面试方式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素质、思维能力、语言表达、专业兴趣、职业取向、动手能力与相关知识等。考试总分分。
对于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报考相关专业免予职业技能测试。
(三)成绩查询
年12月1日考生可在我校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