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中工网
呼和浩特晚报讯(记者杨志伟)内蒙古自治区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单招)3月4日至3月8日进行网报志愿。为确保考试、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安全、健康、有序进行,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日前要求各招生院校要认真落实教育部和自治区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做好高职单招工作。
区内院校高职单招工作流程为:考生高考报名、院校制定高职单招工作方案经自治区教育厅审核后公布、院校按自治区教育厅审批的计划编制分专业招生计划并公布、考生网上填报志愿、院校下载考生信息、考生领取院校发放的《准考证》、院校组织考试、院校公示考生成绩、院校公示拟录取名单、院校上传拟录取名单、新生电子注册。招生院校公布与公示的内容均须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开发布。
网上填报志愿定于3月4日至3月8日进行。考生只能填报1所院校志愿和3个专业志愿,同时要选择是否服从普通专业和高收费专业调剂。网上填报志愿结束后,招生院校下载报考本校的考生信息。完成网上填报志愿的考生,按报考院校的相关要求领取《准考证》参加考试。
参加高职单招的考生,均须完成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并正确选择报考类别。
未完成高职单招计划的院校,4月6日编制二次高职单招招生计划,未经自治区教育厅批准,不得追加计划,4月7日前公布剩余招生计划,二次网上征集志愿安排在4月7日至4月9日。已完成高职单招计划的院校,原则上不再参加征集志愿。
招生院校首次高职单招考试的时间,不得早于3月8日、不得晚于3月16日;二次征集志愿考生的考试时间,不得晚于4月12日。笔试鼓励实施线上考试。有关院校要在年试点线上考试的基础上,提早谋划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线上考试,进一步完善线上考试工作方案。
招生院校按照已公布的录取规则实施录取,不得录取不符合条件的考生,拟录取考生均须有相应考试科目(项目)的考试成绩。招生院校应在本校官方网站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不得少于7天。
经教育部批准在内蒙古自治区开展高职单招的区外高职院校,文化素质成绩可使用报考考生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其他相关考试或考核按规定执行。已被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