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为保证学校年春季考试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安全有序,在统筹做好春考校测和常态化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础上,学校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试点方案的通知》(沪教委学[]54号)《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34号)文件精神以及华东政法大学年春季考试招生章程,按照“精心组织、严格管理、规范操作”的工作要求,特制订年春季考试招生校测方案。
二、招生专业及人数
学院
专业
专业(方向)
计划数
学制
刑事法学院
侦查学
侦查学(经济犯罪治理)
20
4年
经济法学院
法学类
法学(涉外卓越商事法律人才实验班)
15
4年
国际法学院
法学(沪港交流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实验班)
15
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政治学与行政学
——
10
4年
社会发展学院
社会工作
——
20
4年
三、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学校成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指导学校春招工作,指导招生办公室开展具体实施工作,讨论决定学校春季招生中的重大事项。
招生办公室。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执行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学校春招校测工作,组织协调校内相关部门,完成考务准备、信息安全、后勤保障等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负责全程参与学校春招政策的制定和落实,全程监督考试考务及招生录取工作,确保考试公平进行。
四、校测程序
(一)发布校测面试资格线以及校测安排等通知
年3月4日,学校在本科招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