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严格标准要求。特长班(生)录取实行最低文化分数线控制。体育类特长生(体教融合培养生)录取分数不低于报考学校统招录取分数线的65%且学考体育考试成绩不得低于54分;其余类别特长生录取分数不低于报考学校统招录取分数线的75%。各招生学校在市定最低控制线的基础上,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设定本校特长生文化录取分数线。
自年起,体育类(体教融合培养生)、艺术类(含音乐、器乐、舞蹈、美术)、传媒类特长生专业测试将执行市级标准(详见附件2、附件3、附件4)。各招生学校可根据自身需求在完成市级考核标准的基础上进行专业加试。
经研究确定,年度体教融合培养生(含体教融合基地学校)高中阶段考试招生录取办法:在初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达到报考学校特长生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后,依据体教融合培养生招生计划,按照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三是规范工作流程。各招生学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分管副校长为副组长的特长班(生)招生工作小组,统筹负责特长生招生的组织、协调及实施等工作。
各招生学校要按照要求制定本校年特长班(生)招生方案,明确报考时间及要求、录取分数要求及录取办法、专业测试安排及成绩公布、报考咨询方式等内容,经市教育局审核备案后,于特长班(生)招生考试前通过官方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