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年定向国内外部分高校选调优秀应届毕业生到省直、省辖市市直机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49所国内高校年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不含选调高校招生分数低于本校统一录取分数线的其他校区或分校、网络学院等,以及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定向培养和非全脱产学习的毕业生)。部分国(境)外高校的年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也可报考。
选调范围高校名单见附件1。
二、选调数量和资格条件
(一)选调数量
共计划选调名,其中,省直选调生60名,省辖市市直选调生名。
(二)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截至年6月30日,应届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年7月1日以后出生),应届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年7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期间有参军入伍经历的,按服役年限适当放宽。
4.学习成绩优良,截至年7月31日,须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可放宽到年底。研究生学习期间,必修课不能有不及格记录。
5.报考省直岗位的考生,须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报考省辖市市直岗位的考生,中共党员、优秀学生干部、获得校级以上奖励人员、大学期间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调。境外高校考生本科阶段须在国内高校就读。
6.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身心健康,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体检标准。
凡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或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不得报考。
三、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采取本人自愿报名、学校审核推荐、组织人事部门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网上报名
凡符合条件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均可于年11月5日10:00登录河南省选调生报名网站(xds.haedu.gov.cn)、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nbys.haedu.gov.cn)、河南人事考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