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发展需要,推进校园体育文化建设,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的有关规定,我校年继续开展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具体招生办法如下:
一、招生项目、降分政策及拟认定校考合格生人数
注:(1)同一招生项目有不同场上位置(或运动小项)、不同降分政策的,考生在报名时只能申请一个场上位置(或运动小项)和一种降分政策。
(2)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及校考合格生人数按教育部规定执行,学校可依据生源情况调整各招生项目合格生认定人数,宁缺毋滥。
二、招生专业
注:“招生专业”为高考志愿填报及录取专业,入学后可就读专业为对应的“教学环节专业”。高考志愿填报及确定录取专业时按“招生专业”进行,以上“招生专业”在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均不限选考科目。通过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录取的学生学制为五年。入学后,学生不得调整学院,并须按学院安排确定具体的“教学环节专业”。
三、报考条件
考生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当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的报考条件;
2.如考生所在省(区、市)组织高水平运动队专业统测,则考生必须参加该统测且成绩合格;
3.考生身心健康、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4.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注:考生所参加的比赛必须为教育部学生体协、省教育厅或国家体育总局、省体育局官方主办,或省级及以上相关运动项目管理中心主办的正式比赛。
考生报考的运动项目与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一致(原则上运动小项也应对应一致,田径项目须严格对应)。
申请文化课单独考试的考生须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
四、网上报名
1.我校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分项目、分场上位置(或运动小项)、分降分政策报名,考生不得兼报。招生项目、场上位置(或运动小项)、降分政策提交后不可更改。
2.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网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