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做好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公布了招生院校及计划,考生将于12月27日起选报;单招专业技能测试改在春季高考统一进行。
据了解,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单独招生”)面向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开展,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书或具有同等学力;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以下简称“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我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开展。参加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于年12月27日—12月31日,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