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做好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9号)要求,为做好学校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自荐考生专业综合能力测试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学校年专升本自荐考生专业综合能力测试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各相关职能部门本共同完成。
二、目标要求
通过专业综合能力测试,了解掌握自荐考生专科段专业知识和素质能力的综合水平,确定是否能够满足后续本科段学习的专业素养和能力需求。测试合格者可以报考我校相应专业。
三、测试对象
符合山东省年专升本报考条件的自荐考生,且专科段所学专业(类)符合《山东省年普通高校专升本对应专业指导目录》要求(见鲁教学字〔〕9号)。
四、报名办法
自荐考生只能选择我校一个招生专业报考。本次测试不收取报名、考试费用。
1.网上报名:年3月13日9:00至14日12:00,考生登录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网上报名”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