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年秋季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依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冀教基11号文及《邢台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有关通知》精神,结合我区教育实际,现就做好我区今年秋季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入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原则
1、依法入学原则。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入学权利,做到应入尽入。
2、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公平、公正,推进阳光招生,健全招生监督与问责机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做到政策公开。
3、均衡发展原则。科学编制布局规划,确保与区域学龄人口变化相适应,深化管理模式改革,推动义务教均衡发展。
二、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为信都区年满六周岁(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及符合条件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
三、招生时间
网上报名时限为7月23日8时至25日18时(7月14日-16日摸底期间已在网上登记信息的不必再次报名),现场审证时间根据疫情形势和防控情况科学研判后由学校另行通知。
四、招生方式
住址在七里河以北、邢州大道以南(含邢州大道以北三环逸夫小学片区)、滨江路以东、襄都区边界以西主城区范围内的小学适龄儿童实行网上报名方式,服务学校24所(见附件)。
五、报名程序
适龄儿童网上报名分为三个批次,按第一批次、第二批次、第三批次顺序录取。如某一批次报名人数超出学校学位数时,采取电脑摇号方式就近调剂到其他学校。
(一)第一批次:学校服务片区内房产、户口一致的适龄儿童
第一批次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学校服务片区内常住户口(报名前迁入)、监护人房产(不包含公寓、公租廉租、期房)、长期实际居住,户口、房产、居住一致,且房产为第一监护人%产权所有。
2.学校服务片区内直系三代同户口同居住(房产为一代所有),户口、房产、居住一致,且适龄儿童第一监护人(父母)无房产。
3.学校服务片区内市区拆迁户且未入住新居。
注:具备上述三个条件其中之一即可;自年9月1日起,同一学校片区内一套房产六年只提供一个学位(同一户主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情况除外)。
第一批次入学报名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1.学校片区内户口簿
2.学校片区内房产证或正式购房合同(房管局备案)
3.监护人身份证
4.三代同户口同居住的需第一监护人(父母)无房证明(房管局出具)。
5.市区拆迁户需拆迁征收补偿协议(不含货币补偿协议)、有效回迁证明等
6.《儿童出生证明》
(二)第二批次:监护人或儿童拥有学校片区内房产,户籍与房产不一致的适龄儿童
第二批次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第一监护人(父母)或儿童在学校服务片区内自购住宅性质房产(不包含公寓、公租廉租、期房),且房产为第一监护人或儿童%产权所有,长期实际居住。
注:自年9月1日起,同一学校片区内一套房产六年只提供一个学位(同一户主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情况除外)。
第二批次入学报名需提供的相关证件:
1.学校片区内自购房产证明材料(含房产证、正式购房合同、小产权购房证明、公房改革证明等,不包含公寓、公租廉租、期房)。
2.户口簿
3.监护人身份证
4.《儿童出生证明》
(三)第三批次:学校片区内无户口、无自购住房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及有户口无自购住房的适龄儿童
第三批次务工随迁子女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非信都区户籍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须在信都主城区有合法稳定职业、在信都主城区合法稳定居住。
2.监护人及适龄儿童为学校服务片区内户口,且是在年8月31日前迁入,无房产(监护人需提供无房证明)。
注:具备上述两个条件其中之一即可。
第三批次随迁子女入学报名需提供的相关证件:
1.监护人在信都主城区的居住证。
2.户口簿
3.监护人身份证
(四)网上报名及录取过程
1.网上报名流程
登录“信都区义务教育招生系统”—登录并注册账号—选择正确批次—按要求填报信息—上传证照图像—依据划片图选择学校—保存提交。
2.录取过程
第一步,摸底期间(7月14日-16日)已在网上登记信息并确认无需改动者等待审核结果。学校初审过后,家长可登录已注册账号查询初审结果(不合格重新填报)。
第二步,学校确定现场审证时间,家长到学校现场审证,教育局终审(未通过可重新填报)。家长查询录取结果,自行打印入学通知书。
注:家长仅能选择一个批次和一所学校,重复报名无效。
招生报名平台网址与前期摸底登记网址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