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1.今年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的主要精神是什么?
答: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1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苏教基函〔〕9号)相关要求,我市制定了《年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今年全市义务教育招生政策总体保持稳定,继续巩固“公民同招”“免试入学”等招生改革成果,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促进教育公平,维护良好教育生态,助推义务教育“双减”和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
问
2.今年我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如何开展?
答:我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行属地化管理。市教育局负责制定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区教育局负责制定本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及实施细则,组织开展招生入学工作;小学、初中学校按照免试入学政策要求开展招生入学相关工作。区教育局实施方案公布后,相关区的义务教育学校方可启动招生工作。
问
3.如何查询各区、各校义务教育招生政策相关信息?
答:5月18日起,各区教育局将陆续公布本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及实施细则,明确本区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办法、报名要求、工作日程及施教区范围等,相关信息可在各区教育局政务网站查询。5月27日起,各义务教育学校将通过学校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