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点送岗山东女子学院公开招聘20人,6月

记者赵清华通讯员王帅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女子学院是省属公办普通本科高校,全国3所女子普通本科高校之一。学校有市中玉函校区和长清大学科技园校区,建有实验(训)室95个,校外实习基地余处。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人,教职工人。学校围绕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调整优化学科专业布局。现有15个教学院部,44个普通本科专业,涉及教育学、法学、管理学、经济学、艺术学、文学、工学、理学8个学科门类,面向全国19个省/自治区招生。

学校坚持“坤德含弘、至善尚美”的校训,弘扬“团结进取、求实创新”的校风、“勤学慎思、求真敏行”的学风,秉承“自强不息、百折不挠、求实创新、不断攀登”的女院精神,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基础上,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和妇女儿童发展需要,强化性别平等教育和女性综合素质教育,培养专业基础扎实、实践应用能力强,具有“四自”精神、创新精神和自主学习能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18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20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心健康,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年6月15日以后出生);辅导员1岗、辅导员2岗应聘人员年龄在30周岁以下(年6月15日以后出生);

5.普通高校届毕业生以及与国(境)内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及相关证书,须在年8月31日前取得;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年6月15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及相关证书;

6.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招聘岗位: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其他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年6月15日。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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