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前
合肥市将公布中小学招生方案
以及学区划分方案
5月31日晚,《合肥市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发布》正式发布,其中提出,自年秋季入学起,实行市区学区内成套住房入学年限政策。
今年,合肥市将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规定,公办学校学区或民办学校审批地范围的确定、调整要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区划分调整的指导意见》执行。民办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
小学入学年龄原则上要求截至年8月31日年满6周岁,在学校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可以适当放宽,但截至年12月31日须年满6周岁。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升入初中。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街道)人民政府或者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批准。
针对家长们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