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年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11号),按照中央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以及《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第二条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三条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学院概况第四条学院全称: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学院国标代码:第五条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