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
★全国优质高职院校
★首批国家骨干高职院校
★首批山东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工程立项学校
★全国高职高专院校“教学管理50强”“教学资源50强”“服务贡献50强”
★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
★全国定向培养士官定点学校
★全国职业院校魅力校园
★国家技能型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
一、招生计划
二、报名条件
(一)综合评价招生
凡已经报名山东省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的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均可报名综合评价招生考试。
(二)单独招生
凡已经报名山东省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往届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含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均可报名单独招生考试。
注: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不受专业类别限制,可报考所有单独招生专业;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往届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报考应用化工技术、工商企业管理、医学检验技术三个专业的执行弹性学制培养模式,报考其他专业的执行全日制培养模式;退役士兵限报考应用化工技术、工商企业管理、医学检验技术三个专项计划专业。
三、报名办法
参加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于年3月3日—5日,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址: